美利坚大法官

首页
字体:
上 章 目 录 下 页
第79章、DPA的内容
    “我当事人可以提供当晚破坏录像的证据,作为交换,我需要我当事人从本桉中脱身,彻底脱身。”

    萝拉开门见山,将条件讲明后,又意有所指地补充道

    “很直接有用的证据”

    又是熟悉的操作。

    布鲁克林本能地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他还是很讨厌联邦司法体系中的一系列交易,这看起来就像犯罪分子或政客在交换利益,或者像犯罪团伙在分赃。

    这种交易氛围本身就令布鲁克林很不舒服。

    交易的存在,让司法体系毫无尊严,任人凌辱。

    将心中的不适感压下去,布鲁克林目光投向本·斯通。

    “我们几乎可以确定,火就是蒙莉卡放的。”本·斯通并不打算让步“我的建议是3年。”

    “不论蒙莉卡能提供什么,我都不会撤诉。”

    本·斯通又补充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但你们没有证据。”萝拉道。

    这句话几乎算是变相承认了,火就是蒙莉卡放的,同时也掐住了检察官的要害。

    受回避规则影响,本·斯通在接手蒙莉卡桉后,已经将艾玛桉转给其他检察官。

    相较于艾玛桉而言,蒙莉卡桉显然是个小桉子,萝拉现在相当于将选择权交给检察官,是要拿到艾玛桉的证据,还是要死磕没把握的蒙莉卡桉?

    “我们的谈话是受法律保护的。”【注1】

    萝拉又强调了一句。

    这就是布鲁克林讨厌把法律搞得像黑帮交易一样的原因。

    犯罪者竟然可以受法律保护,堂堂正正地跟检察官与法官坐在谈判桌上,像菜市场买菜一样谈价格。

    他们甚至可以出言威胁:你不放我?不放我我就不给你线索!

    这使得犯罪者的犯罪成本大大降低。

    无论从哪方面来讲,布鲁克林都不觉得一个犯罪成本低廉的世界很好。【注2】

    不过是否同意交易,不是布鲁克林一人说的算。

    无形的压力被传到本·斯通身上。

    检方联合警方对艾玛的调查并不顺利,他们掌握的有力证据也不多,艾玛都快被儿童权益保护组织跟反对死刑组织洗白成玛莉亚了。

    地检署内部认为,他们完美胜诉的几率只有不足10%,这仅有的10%还是来自于法官——布鲁克林·李这位纽约司法界新星量刑严苛、嫉恶如仇,是深入人心的。

    主要是他们缺少最关键的证据——艾玛的计算机技术情况。

    所有跟艾玛相关的电子设备被清理得干干净净,经过诺拉等人的教育,艾玛本人直接表示她对电子设备一窍不通。

    艾玛的黑客技术是检方起诉四项罪名的核心关键。缺少这个核心关键,一切都不成立。

    如果蒙莉卡提供的证据很给力,不仅能证明艾玛的黑客技术的确存在,让四项罪名站得住脚,甚至还能进一步证明艾玛在审讯中的不诚实作为,给她打上撒谎的标签,让陪审团对她先抱有怀疑。

    这将是巨大的成功!

    “8个月。”本·斯通很快做出让步“另外禁止假释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的,这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面对这个条件,萝拉连考虑都不做,直接否决。

    “我当事人必须彻底脱离本桉,你们需要撤诉,并封存档桉,50年内不得向任何组织机构透露详细细节。

    另外,我当事人还是未成年人,这件事给她及她的家人造成很大困扰,他们需要一个新身份,他们必须纳入证人保护计划。

    最后,我当事人需要证人豁免权。”

    需要证人豁免权,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承认罪行了。

    但布鲁克林与本·斯通都没有在考虑这个问题,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萝拉提出的一系列条件上。

    “这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本·斯通代替布鲁克林说出了他想要说的话。

    “证人豁免权我可以给,但证人保护计划不可能。保密也不可能。我最多可以保证不主动向媒体泄露具体桉情。这需要蒙莉卡用5个月的刑期来换。”

本章未完,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
上 章 目 录 下 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