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溪接过文件,低头认真看了起来。
翻过几页之后不禁皱眉——这哪是合同啊,分明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卖身契。
这份合约就是针对这次节目的参赛选手的。
按照合同里的说法,一个节目流程走下来,相当于星耀给这些选手提供平台,进行了一次选秀出道的培训。
不仅不给任何工资,还要选手们在节目期间自费吃饭和住宿的费用,好像没收培训费选手都应该感恩戴德,节目组靠她们赚取的流量和广告费那是闭口不提。
合约里说,最后的出道位只有七个。如果最后没能成功出道,但选手和星耀就算是缘尽于此了。
但如果最后成功出道了,就会直接成为星耀的签约艺人,具体待遇另定,但未来的整整十年都将给星耀卖命。
十年啊——二十岁到三十岁,刚好是一个女孩子最青春貌美的时间段,星耀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。
虚无缥缈的好处前面说得天花乱坠,违约责任倒是放在最后,玩起了隐晦的文字游戏。
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看了这合同保准心动,都不用他们游说,肯定稀里糊涂就把合同给签了。
但林溪懂这里面的头头道道,知道这合同一签自己就没有自由了,以后什么都是公司说得算。
“我不想签。”
林溪直接把文件一合放在桌子上,一脸坦然道。
高亚丽一愣,抬起头来不可置信道:“……你说什么?”
“我说我不想签这合同,”林溪的态度不卑不亢,“我可以参加节目,在节目期间听从你们的安排,但仅限于此。”
“节目结束后,如果我被票选为七人之一,我也不想和其他六个人捆绑成团,之后我会选择单飞。”
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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