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大唐能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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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二十五章 又是一年诗会时
    林轩点了点头,以李泰的性子,作一首赞颂母亲的诗,来讨好长孙皇后倒是非常有可能。

    反正诗会是他举办的,题目也是他出的。

    李泰可以提前准备,其他人却只能临场发挥,李泰很有可能独领风骚。

    到时候诗会上的事情传扬出去,百姓也会对李泰大加赞赏。

    李泰不仅能讨好长孙皇后,还能收拢一波声望。

    即便李泰原本没想到以赞颂母亲为题,这种说法流传开来,他听到了也会选择以赞颂母亲为题。

    “子初,你就帮我们写一首赞颂母亲的诗,如果到时候不是这个题目,我们不拿出来不就行了。”程处默说道。

    林轩有些无语的说道:“那我就帮你们写一首,但是我丑话说在前面,不准透露这首诗是我写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子初,别人都恨不得出名,你怎么老是想着低调。”李德奖有些不解的说道。

    其他人也疑惑的看着林轩。

    他们的年纪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候,自然对林轩这样低调的做法,有些奇怪。

    林轩苦笑,先不说他不会写诗,就说抄吧,脑海中也没多少首。

    去掉一些不能用的,凭借剩下的那些,或许能出名,但是用完了以后呢?

    “反正你们要是透露出去诗是我写的,以后你们就不要来找我了。”林轩神色认真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行行行,你放心,肯定不会暴露你的,赶紧写吧。”程处默说道。

    林轩吩咐春月准备好笔墨纸砚,提笔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关于赞颂母亲的诗,他还真记得一首,也是唯一一首。

    “好诗,好诗!”程处默大声夸赞道。

    “那你告诉我,这诗好在哪里?”林轩问道。

    “额!”程处默哪里知道好在哪里。

    林轩翻了翻白眼,说道:“你们把这首诗背熟,这副字不能带走。”

    “子初,要不把这副字送给我吧。”程处默觍着脸说道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送给你,你之前已经拿过子初一副字了,应该给我才是。”尉迟宝林不乐意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好了,你们要想要字,回头我可以给你们写,但是这副字不能带走,最起码诗会没结束之前不行。”林轩说道。

    要是让他们把这副字带走,以他们的性格,弄不好诗会还没举行,就弄的人尽皆知了。

    程处默几人讪讪一笑,老老实实的背起了诗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不爱读书,但是诗的字数并不多,没用多少时间,就背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子初,多谢了,你就等着我们夺魁的消息吧。”程处默大笑道。

    林轩翻了翻白眼,说道:“别高兴太早了,如果别人问你们诗的意思是什么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对对,子初,你快跟我们说说诗的意思。”程处默连忙说道。

    林轩把诗的意思给他们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子初,我们都记住了,你叫人把那个火锅弄上来,我们庆祝一下。”尉迟宝林搓了搓手说道。

    林轩现在才明白,他们要诗不是主要目的,蹭吃才是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叮~,恭喜宿主签到成功,奖励玉米一百斤。”

    林轩直接呆住了,他怎么也想不到十二月初签到的奖励竟然是他最想要的玉米。

    玉米又名苞谷、苞米棒子、玉蜀黍、珍珠米等。原产于中美洲和南美洲,它是世界重要的粮食作物。

    玉米与传统的水稻、小麦等粮食作物相比,玉米具有很强的耐旱性、耐寒性、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。

    虽然后世玉米已经不作为主要粮食,大多都用来喂养牲畜。

    但是在玉米刚传入中国,可是一直作为主食的。

    相比较土豆亩产几千斤,玉米亩产大约在一千二百斤左右。

    换算成唐朝的重量,大约是亩产七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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