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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侦办刘奇凶杀案的所有警察们敬启:
我是前几天发现的女尸——常晓绘——的父亲,常峰。有一件事我一定得告诉各位,所以便写了以下这封信。
我想各位应该已经知道了,刘奇就是我杀的。
动机或许也不用我再赘述,就是为小女复仇。
对于丧妻多年的我而言,常晓绘是我唯一的亲人,是无可取代的宝贝。正因为有她,再苦的日子我都撑得下去,而且还能对今后的人生怀有梦想。
刘奇却夺走了我这无可取代的宝贝,而且做法凶残疯狂。他把小女当作牲畜对待,不,甚至可说只是当作一块肉来处理。
我亲眼目睹了当时的情形。因为那披着人皮的禽兽,把蹂躏晓绘的样子全都用摄像机拍了下来。
你们可以了解我看到录像时的心情吗?
就在我感到悲伤难抑的时候,刘奇回来了。对他来说,这应该是最倒霉的一刻。但是对我来说,这是最棒、也是绝无仅有的机会。
我一点也不后悔杀了他。如果你们问我这样就雪恨了吗?我只能回答,并没有。可是如果我什么都不做的话,我觉得我应该会更不甘心吧。
刘奇未成年,而且他不是蓄意杀死晓绘的,只要律师辩称他是因为喝了酒或是嗑了药,而无法做出正常的判断,法官就有可能判一个轻到不行的刑期。这种优先考虑未成年者的自新机会,然而却完全无视被害人家属心情的主张,我是可以预见的。
如果在发生这件案子之前,我或许也会赞成这些人的意见。但是现在,我的想法不同了。遇到这种事之后,我终于明白了。曾经做过的“恶”,是永远无法消失的,即使加害者改过自新了,但他们所制造出来的“恶”仍然会残留在被害人家属心里,永远侵蚀着他们的心灵。
当然我也明白,不管有天大的理由,杀了人就要受罚。我早已有这个心理准备。
但是现在我还不能被捕,因为我要复仇的对象还有一人。我想警方也应该知道那个人是谁了吧。
不管发生了什么事,我都要复仇,而在那之前,我并不打算被捕。不过复仇完毕之后,我会立刻去自首的。我也不会请求量情减刑,即使是被判死刑也无所谓。反正这样继续活下去,也没有意义了。
只不过,我希望警方不要对我的朋友、亲属做不必要的严格调査。我没有共犯。这全都是我独自思考、独自行动的,我并没有和任何人定期联络。
以前我们父女曾经受到各方的帮忙,因为不想打扰到他们,所以我才写了这封信。
希望这封信能顺利送达调查第一线的各位警察手中。
常峰
信纸总共有八张,虽然是手写的,但是字迹很工整,看起来并不像是情绪激动时所写。
“很强硬的信件呢。”坐在田春达旁边的刑警郝东喃喃自语,“写这种东西过来,我们也很困扰啊。我可以体会他的心情,但是我们也只能依法办事。”
“但是,这样就可以确定杀死刘奇的凶手就是常峰了。”
“应该会通缉吧?”郝东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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